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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2026年度公告:天津市崇化中学平房抢险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25 19:00:46 浏览次数:3


(招标编号:JYCG2026-CZ-01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崇化中学平房抢险工程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30.849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南开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崇化中学平房抢险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天津市崇化中学平房抢险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市崇化中学平房抢险工程)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负责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4 年度或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 6 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供应商须提供所属期为 2025 年或 2026 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供应商须提供所属期为 2025 年或 2026 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查询 “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仅限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6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7 月 0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1)报名时请拨打项目联系人电话(每日 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并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发至邮箱;

2)项目联系人复核信息无误后,向供应商发送报名表电子版;

3)供应商填写完成后,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我公司邮箱,并支付文件费用;

4)项目联系人确认收到报名表及文件费用后,发送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的售价:本标书售价 500 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7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7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郑

机:130-4109-3518

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