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最新资讯&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
一、采购条件
本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设计项目己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0.00000000万元,采购人为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设计项目;(1)包括但不限于改造总平、建筑立面效果图、楼体内部改造、水电气等专项设计、消防设计、室内外装饰装修方案、室内家具、标识标牌、施工图设计、配套对外输出设计资料的绘制、竣工图绘制、室外道路、综合管线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和标识、深化设计、变更设计等,以及相关专家评审费用、负责所有相关图纸审查评审。(2)后续服务:包含从设计至项目竣工交付期间的手续报批、住建、规划等主管部门要求的评审、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申报、技术指导、现场服务等工作。(3)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范围的权利,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设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设计项目: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一章“二、供应商须知”第3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3)提供自2026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1个月的社保证明。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7月02日09时00分到2026年07月0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将加盖公章的《供应商报名表》(详见附件)、营业执照等资料的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获取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7月15日09时30分
文件开启地点:淮安市
七、其他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设计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价: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
(五)最高限价: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
(六)采购需求:(1)包括但不限于改造总平、建筑立面效果图、楼体内部改造、水电气等专项设计、消防设计、室内外装饰装修方案、室内家具、标识标牌、施工图设计、配套对外输出设计资料的绘制、竣工图绘制、室外道路、综合管线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和标识、深化设计、变更设计等,以及相关专家评审费用、负责所有相关图纸审查评审。(2)后续服务:包含从设计至项目竣工交付期间的手续报批、住建、规划等主管部门要求的评审、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申报、技术指导、现场服务等工作。(3)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范围的权利,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七)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完成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图审。
(八)质量要求:合格(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报相关部门审批,经采购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合格)。
(九)本项目(□是否)联合体磋商。
(十)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十一)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文件材料费用缴纳方式: 费用缴纳主体必须是供应商本身,供应商必须在文件获取期限内以下列形式将费用缴纳至以下指定账号,并注明“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设计项目文件费”。支付宝转账须备注项目名称和单位名称将上述资料发至邮箱
注:如果磋商供应商未按要求购买文本文件并留下详细联系方式,而导致代理公司无法通知磋商文件的更正或修改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交中标价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履约保证金的收取与返还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完成全部合同约定的设计内容、提交所有设计成果文件后30日内无息返还。
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 马工
咨询电话:13581595570
邮箱:gxztb888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