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使用采购招投标管理服务平台,提供货物招标信息、工程招标信息、服务招标信息、电力招标信息等招投标信息服务!
禁止复制内容!
工程招标

一标在手%绥化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综合馆体育运动灯光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06 17:00:44 浏览次数:1

一标在手%绥化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综合馆体育运动灯光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RH-ZB-2026-0039)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绥化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绥化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综合馆体育运动灯光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5万,招标人为绥化市体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含拆除原灯具及线路,更换主场区、南北看台区全部灯具:配置灯光配电开关箱1台,位于一楼西侧配电间(位置详见一楼改造后平面图),管控主场、南北看台照明,箱内配置符合国家标准的配电保护器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绥化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综合馆体育运动灯光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绥化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综合馆体育运动灯光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承诺通过台法渠道,可查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3.3承诺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合法渠道,可查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承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合法渠道,可查证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5承诺通过合法渠道,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可查证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八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

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规定的情形。

3.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提供标准格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不提供)

3.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3.10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07日08时30分到2026年07月13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13日每天8:30至16:30(北京时间,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单位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包含联系人、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邮箱(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逾期不予受理未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7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17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绥化巾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综合馆体育运动灯光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枫况

1.1绥化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综合馆体育运动灯光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6年7月1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编号:RI-ZB-2026-0039:

2.2项目名称:缓化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综合馆体育运动灯光采购项目:

2.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4采购(货物)内容及标段划分;本次采购不划分标段:

采购内容:包含拆除原灯具及线路,更换主场区、南北看台区全部灯具:配置灯光配电开关箱1台,位于一楼西侧配电间(位置详见一楼改造后平面图),管控主场、南北看台照明,箱内配置符合国家标准的配电保护器件。预算金额:450000.00元:

2.5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供货及安装完成:

2.6供货(服务)地点:绥化市北林区中直北路老烟厂后身综合馆:

2.7服务标准:本项目为更换综合馆照明灯光,本次更换针对主场区、南北看台:主场区平均照度需达到8001x以上,南北看台区平均照度达到5001x以上,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标准以上的节能型高光效LED照明产品,同时对照明系统控制回路进行重新规划,实现分区管理,不同场景需求时照度能按照对应场景需要进行照度控制管理(灯具具有调光功能,灯具具备任意编组控制,以适应场地举办多种运动场景功能(智能管理)。

2.8验收要求:中标人完成安装后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所提供及安装的灯光进行亮度检测,并出具CMA认证报告,确保数据权威性和法律效力。检测报告出具后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成员依据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对所需产品进行验收。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3.3承诺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栽判文书网”“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合法渠道,可查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承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合法渠道,可查证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非记录。

3.5承诺通过合法渠道,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可查证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

政部令第102号)第八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

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规定的情形。

3.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提供标准格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井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不提供)

3.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0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四、获取采购文件

4.1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13日每天8:30至16:30(北京时间,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单位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包含联系人、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邮箱(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逾期不予受理;未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5.1截止时间:2026年7月1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六、开启

6.1时间:2026年7月1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6.2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七、公告期限

7.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 马工

咨询电话:13581595570

邮箱:gxztb8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