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资讯:小中甸镇中药材种植基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QQ260708)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
一、招标条件
本小中甸镇中药材种植基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9.375828万元,招标人为香格里拉市小中甸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总投资998758.28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小中甸镇中药材种植基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小中甸镇中药材种植基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申请人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审计报告须附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验证码,若为非营利性单位或社会团体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也可提供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或其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申请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担保函成立不足1年或新成立企业自行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申请人须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税务局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投标截止日期前国家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企业自行提供情况说明2)申请人须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自行提供情况说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申请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即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3%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注册申请人单位须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
3.3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3.4其他人员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提供社保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06日09时00分到2026年07月10日17时00分
(1)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6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16日14时0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