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最新招标信息*昆明市盘龙区金色年华期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成都忠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的委托对昆明市盘龙区金色年华期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昆明市盘龙区金色年华期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
2.2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65.00万元,该费用为含税价,不因税率变化而调整价款。
2.3招标范围:采购电梯数量为6台。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原有电梯拆除(保留原导轨和对重整架,旧电梯残值抵入电梯安装费)、井道改造、机房改造;新电梯的制造或采购、包装、运输、保险、装卸、仓储、现场安装、调试、预埋件材料及安装指导直至通过试运行、验收合格,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交付招标人使用。提供人员培训、售后服务、技术资料及质保服务(质保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质保期内负责电梯的维修保养及备品易损件的免费更换,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等。电梯采购及安装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0个日历天以内。
2.5质保期:整机自取得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电梯监督检验报告,且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2年。电梯的主要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质量保证期限自监督检验合格起不得低于5年。主要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包括:曳引机、控制柜、门机、安全钳、缓冲器、限速器、钢丝绳。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2年的免费维保服务,维保期间安排维保人员24h现场值守,随叫随到。
2.6质量标准:符合《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电梯安装验收规范》《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现行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并确保本项目电梯满足国家及地方对于超长期国债电梯的验收标准,并通过政府验收。
2.7交货地点: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470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江册,具有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电梯代理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经营证书。
3.2资质要求:投标人满足(1)或(2)任意一个即可;
(1)投标人若为电梯制造商须具备:新资质: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范围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额定速度满足1.75m/s));或旧资质仍在有效期: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许可范围包
含:乘客电梯B级或以上许可参数级别)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
可证》(电梯)(许可范围包含:乘客电梯B级或以上许可参数级别)。
(2)投标人若为电梯代理商须同时具备:
①新资质: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范围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额定速度满足1.75m/s);或旧资质仍在有效期: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许可范围包含:乘客电梯B级或以上许可参数级别)。
②其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新资质: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范围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额定速度满足1.75m/s);或旧资质仍在有效期: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许可范围包含:乘客电梯B级或以上许可参数级别)。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电梯,即T或T1或T2)。
3.4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4年或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股东权益变动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相关网站截图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评审时递交审查委员会审查。
3.6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2)若制造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则不能授权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全部作否决投标处理。(3)一家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并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若授权二家及以上代理商的,则全部作否决投标处理。(4)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标准和方法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方法”。
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获取招标文件
5.1时间: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7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申领资料①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公告页面附件下载获取);②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其他组织证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③资质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
5.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汇款时应使用单位基本账户进行汇款,并备注项目名称(可简写),不接受个人汇款。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8月4日9时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未按照本邀请书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5投标人对所提供投标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马工
咨询电话:13581595570
邮箱:gxztb888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