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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2026年度最新公告:伊吾县甘沟村共享田园项目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3 16:32:11 浏览次数:6

2026年度最新公告:伊吾县甘沟村共享田园项目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YH-2026-03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伊吾县


一、招标条件

本伊吾县甘沟村共享田园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00万元,招标人为伊吾县金胡杨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总占地面积30亩,新建共享菜园与模拟农场,水渠生态改造及木栈道铺设,儿童娱乐设施与休闲露营场地配套;主要建设内容: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安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伊吾县甘沟村共享田园项目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伊吾县甘沟村共享田园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①工程设计须具备: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综合类综合资质甲级】(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具备);②工程施工须具备: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犯罪行为记录。

3.投标其他条件:

1)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至少1项(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签署日期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2)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若附注较多,可用财务情况说明书替代)。(如为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3)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1、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点击总公司-截图)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注:需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须体现时间,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注需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须体现时间,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联合惩戒名单,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首页-点击"信用建设"窗口-分别查询诚信数据、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注:需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须体现时间,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4)其他人员要求:

①施工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

②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必须由施工单位提供);

③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必须由设计单位提供);

④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岗位证(或职业资格证),安全员还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以上人员配备(如为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⑤施工项目班子管理主要成员(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为本单位人员,项目班子成员(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由企业承诺该项目班子成员无在施项目)。

5)联合体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含),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授权委托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7)其他要求:疆外或自治区外企业若中标,应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按照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及2021年6月3日发布的《关于启用新版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的公告》的规定,登陆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成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20日10时00分到2026年07月25日20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注: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招标文件费用: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0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0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新疆哈密市


七、其他

招标范围:完成伊吾县甘沟村共享田园项目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

工期要求:总承包计划工期:3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开工日期:2026年8月15日

竣工日期:2026年9月15日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