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最新资讯:云南省 广南县城区第一小学校宿舍楼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县
一、招标条件
本广南县城区第一小学校宿舍楼修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7.860278万元,招标人为广南县城区第一小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广南县城区第一小学校宿舍楼进行修缮(具体施工内容详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南县城区第一小学校宿舍楼修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广南县城区第一小学校宿舍楼修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1.1 营业执照要求: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 信誉要求:供应商在过去三年内,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不良记录【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供应商有不良记录,则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视为无效投标(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1.2.2 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满足下列任一要求:
①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②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
④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⑤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
1.3.1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 供应商须提供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4.2 供应商须提供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或“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加盖公章书面申明);
(4)广南县城区第一小学校宿舍楼修缮工程: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3%;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检合格),且不能有在建工程。
3.3 其他要求:近3年未曾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未撤销(投标人提供近3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由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发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进行查询,如查询到投标人(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31日08时30分到2026年08月0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电子邮件获取(guoxinzhaobiao6666@163.com),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并备注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发送至该邮箱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0元。注:本项目不接受邮寄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1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文山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1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文山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云御采字2026-7-3
2. 项目名称:广南县城区第一小学校宿舍楼修缮工程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278602.78元
5. 最高限价:278602.78元
6.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对广南县城区第一小学校宿舍楼进行修缮(具体施工内容详工程量清单)。
(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标准为合格及以上。
(3)项目地点:广南县城第一小学校。
7.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具体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准)。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1.1 营业执照要求: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 信誉要求:供应商在过去三年内,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不良记录【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供应商有不良记录,则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视为无效投标(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1.2.2 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满足下列任一要求:
①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②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
④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⑤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
1.3.1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 供应商须提供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4.2 供应商须提供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或“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加盖公章书面申明);
(4)广南县城区第一小学校宿舍楼修缮工程: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3%;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检合格),且不能有在建工程。
3.3 其他要求:近3年未曾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未撤销(投标人提供近3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由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发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进行查询,如查询到投标人(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6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电子邮件获取(guoxinzhaobiao6666@163.com),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并备注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发送至该邮箱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0元。
注:本项目不接受邮寄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8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文山市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五、开启
开标时间:2026年8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文山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