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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2026年度最新招标:天津市杨村第十二中学楼内零星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03 15:48:33 浏览次数:1

2026年度最新招标:天津市杨村第十二中学楼内零星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DH-WQ-2026-103)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武清区

一、招标条件

本杨村第十二中学楼内零星维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1.6549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武清区杨村第十二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杨村第十二中学楼内零星维修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杨村第十二中学楼内零星维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杨村第十二中学楼内零星维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有效期内);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所审计的2024或2025年度企业财务报告,

B.开标前近一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C.承诺书;

注:A、B、C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材料

A.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记录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B.承诺书

注:A、B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磋商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承诺书。

6.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若法定代表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若被授权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需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31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0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请将营业执照、经办人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盖章后发送至gxzbvip518@163.com邮箱,并发送供应商联系人、电话,或将以上材料递交至现场。信息复核后发放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2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1日09时3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陈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xzbvip51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