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最新资讯:宁夏 灵武市水木灵州社区完整社区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NXTT CG2026042)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
一、招标条件
本灵武市水木灵州社区完整社区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3.069051万元,招标人为灵武市城区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灵武市水木灵州社区完整社区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灵武市水木灵州社区完整社区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灵武市水木灵州社区完整社区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1.7 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05日08时30分到2026年08月12日18时30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8日16时30分
递交方式:灵武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8日16时30分
开标地点:灵武市
七、其他
请各供应商将报名表(格式自拟)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法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联系电话、邮箱等)填写完整后加盖公章扫描提交至公司邮箱(邮箱地址:guoxinzhaobiao6666@163.com)进行登记,同时提交一份WORD版登记表,邮箱主题必须填写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登记成功后免费领取一套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