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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2026年度最新公告:黑龙江省东北地区(哈尔滨)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管制主副楼席位及配套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07 14:06:18 浏览次数:3

2026年度最新公告:黑龙江省东北地区(哈尔滨)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管制主副楼席位及配套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东北地区(哈尔滨)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管制主副楼席位及配套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90.5万元,招标人为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黑龙江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括主楼及副楼的席位及配套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及供货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北地区(哈尔滨)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管制主副楼席位及配套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北地区(哈尔滨)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管制主副楼席位及配套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3年至2025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公司成立不足二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每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至少连续3个月已缴纳的完税证明(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应提供自成立时间以来已缴纳的完税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2026年至少连续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至少连续3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应提供自成立时间以来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04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11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6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6日09时30分


七、其他

项目名称:东北地区(哈尔滨)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管制主副楼席位及配套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玖佰玖拾万零伍仟元整(¥9905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玖佰玖拾万零伍仟元整(¥9905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主楼及副楼的席位及配套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及供货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投标人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后1个月内,完成所有产品设计方案的深化设计、设计方案审核和重新调整工作,并交付高台管制操作台支架至安装现场,在完成设计方案后2周内完成所有产品正式生产前的打样(包括设计方案调整后重新制作),打样完成后3个月内具备工厂验收及发货条件,并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分批发货。货物在最终用户通知发货当日起2周内将产品运送至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现场),在货到现场后2个月内,配合完成所有货物的安装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