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最新招标:第八师石河子市总医院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医疗气体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DZB-GK(2026)-40)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石河子市
一、招标条件
本第八师石河子市总医院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一医疗气体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26.72万元,招标人为石河子市泰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的规模内容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八师石河子市总医院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医疗气体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八师石河子市总医院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医疗气体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条件要求:
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
2)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GC2级及以上工业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13日10时00分到2026年08月17日20时00分
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17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30分,下午16时00分至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有效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注:以上证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须经法人印章并附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2日11时0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陈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xzbvip51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