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最新发布:河南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办案区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
招标人: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概况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办案区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6年08月3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ZK-CS-20260819
2.项目名称: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办案区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10000.00元
最高限价:410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办案区设备及装饰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要求。
5.2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交付;
5.3 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可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中的格式,供应商在成交后,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供应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后)。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内容(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相关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8月20日至2026年08月2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
2.方式:现场获取。
需要提供的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6年08月31日15:00(北京时间)
2.地点:漯河市;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时间
2.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