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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2026年度最新资讯: 云南省昌宁县湾甸乡冷链物流园配套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25 09:15:45 浏览次数:3

2026年度最新资讯: 云南省昌宁县湾甸乡冷链物流园配套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BSCH2026‑69)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昌宁县湾甸乡冷链物流园配套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29.962168万元,招标人为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生产厂房1200.23平方米,制冰库100平方米,储冰库200平方米,购制冰库储冰库设备,2.5L全自动吹瓶生产线设备1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宁县湾甸乡冷链物流园配套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昌宁县湾甸乡冷链物流园配套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独立主体若依法不需办理营业执照也可开展经营活动的,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或说明(注: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或说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须提供书面声明),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若有不良记录的,其磋商申请将被否决。(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①或②任意一项材料:

①2024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

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等能证明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或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

(2)供应商不得是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须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等级证书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4日08时00分到2026年08月3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地点:保山;方式:①现场获取:持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现场获取或②邮件获取:将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发送至guoxinzhaobiao6666@163.com邮箱获取(邮件主题采用“供应商名称+联系电话+项目名称”的格式)。售价:¥0.00元/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4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昌宁县。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4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昌宁县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昌宁县湾甸乡冷链物流园配套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6年09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SCH2026‑69

2.项目名称:昌宁县湾甸乡冷链物流园配套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2299621.68元

5.采购需求:

5.1建设内容:新建生产厂房1200.23平方米,制冰库100平方米,储冰库200平方米,购置制冰库储冰库设备,2.5L全自动吹瓶生产线设备1条。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2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包不得拆分。

5.3项目地点:昌宁县湾甸乡下甸村。

5.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施工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独立主体若依法不需办理营业执照也可开展经营活动的,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或说明(注: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或说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须提供书面声明),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若有不良记录的,其磋商申请将被否决。(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①或②任意一项材料:

①2024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

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等能证明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或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

(2)供应商不得是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须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等级证书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08‑24日至2026‑08‑31日(五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保山

3.方式:①现场获取:持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现场获取或②邮件获取:将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发送至guoxinzhaobiao6666@163.com邮箱获取(邮件主题采用“供应商名称+联系电话+项目名称”的格式)。

4.售价:¥0.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09‑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昌宁县

 五、开启

1.时间:2026‑09‑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昌宁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