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最新资讯:天津市 福聚兴机器厂旧址消防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BJZB‑2026‑ZC‑1553)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红桥区
一、招标条件
本福聚兴机器厂旧址消防维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6.3899,招标人为天津市红桥区文物保护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福聚兴机器厂旧址消防维修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福聚兴机器厂旧址消防维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福聚兴机器厂旧址消防维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3. 提供202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7.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 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9. 具备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
10. 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 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并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4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31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1)线上获取:(1)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单位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BJZB‑2026‑ZC‑1553标书款”
(2)标书款汇款后,请将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发送至guoxinzhaobiao6666@163.com,并电话至我公司予以确认。
(3)邮件主题为 BJZB‑2026‑ZC‑1553报名信息+公司名称+联系电话。
(4)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磋商文件售价:400元/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4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4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七、其他
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