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最新资讯: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前卫街道办事处2026年拆临拆违与零星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Z2601632B010336)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一、招标条件
本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前卫街道办事处2026年拆临拆违与零星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前卫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前卫街道办事处2026年拆临拆违与零星工程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前卫街道办事处2026年拆临拆违与零星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前卫街道办事处2026年拆临拆违与零星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①若供应商是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②若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若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法定证明文件;④若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⑤若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①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②截止时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④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此部分不需要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
2.2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或2025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资料(至少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可提供内部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满1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②供应商须提供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无需针对本项目或本项目采购人)。
备注:以上①‑②项证明材料具有同等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 依法缴纳税收: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1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内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6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纳税证明材料。
3.2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1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6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7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02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规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至规定的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或将上述资料在规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以扫描件的方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同时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获取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9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9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前卫街道办事处2026年拆临拆违与零星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6年09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Z2601632B010336
2.项目名称: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前卫街道办事处2026年拆临拆违与零星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完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前卫街道办事处2026年拆临拆违与零星工程项目工作。具体要求等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注:本项目仅设1个标段,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单个委托项目的工期以采购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6.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法律规范以及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①若供应商是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②若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若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法定证明文件;④若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⑤若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①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②截止时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④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此部分不需要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
2.2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或2025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资料(至少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可提供内部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满1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②供应商须提供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无需针对本项目或本项目采购人)。
备注:以上①‑②项证明材料具有同等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 依法缴纳税收: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1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内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6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纳税证明材料。
3.2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1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6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6年08月27日至2026年09月0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
3.方式: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规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至规定的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或将上述资料在规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以扫描件的方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同时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获取磋商文件。
4.售价:人民币500.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
五、开启
1.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