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最新资讯:吉林省2026年扶余市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松原市,扶余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6年扶余市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59280.00元,招标人为扶余市残疾人联合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年扶余市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年扶余市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3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4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及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2025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须提供成立之日至今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3.3提供近六个月(2026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缴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缴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缴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8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03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26年08月28日至2026年09月03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获取磋商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的清晰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①营业执照副本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注:将以上资料发送至guoxinzhaobiao6666@163.com邮箱,并同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
3.磋商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7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高新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7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高新区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6年扶余市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6年09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608】QRHW04。
2、项目名称:2026年扶余市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59280.00元;
5、最高限价:259280.00元;
6、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
竞争性磋商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与项目相关的全部内容;
项目地点:扶余市残疾人联合会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3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4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及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2025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须提供成立之日至今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3.3提供近六个月(2026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缴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缴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缴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 “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获取时间:2026年08月28日至2026年09月03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获取磋商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的清晰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①营业执照副本;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将以上资料发送至guoxinzhaobiao6666@163.com邮箱,并同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
3.磋商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春市;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4.本项目不接受未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