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公告:黑龙江省绥化市清廉家风馆展陈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XXM-CS-2026424)
项日所在地区:黑龙江省,绥化市
一、招标条件
本绥化市清廉家风馆展陈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46.8万元,招标人为黑龙江省众城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筑面积约516平方米,布展面积约459平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绥化市清廉家风馆展陈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绥化市清廉家风馆展陈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磋商公告;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项目概况:
绥化市清廉家风馆展陈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XM-CS-2026424
项目名称:绥化市清廉家风馆展陈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人和西街雅园小区S1号楼三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346.8万元(设计最高限价18万元,施工最高限价328.8万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仅限丁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部分:设计阶段包含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内容;
2、施工部分:施工图设计图纸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建设期60日历天。
1、设计部分: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
2、施工部分:总工期50日历天。
注: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日(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施工方成员应满足施工资质要求:联合体设计方成员应满足设计资质的要求。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本项目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
2.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2026年05月至2026年07月)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月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缴费证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日担任工程总承包项日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日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者设计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2)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必须是在供应商单位注册,现阶段不存在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日担任项日经理、施工项日负责人的情形。(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工程总承包项目设计负责人(下称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4)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文件的通知配备项日管理机构人员。其他拟派设计主要人员要求:按照专业及项目规模合理配备。
注:1、供应商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施工现场人员按黑建规【2026】3号文件执行,并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中标后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施工过程中根据施工阶段招标人有权要求增加满足工程需要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以上人员为企业在职人员,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应证件,以上人员按要求提供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承诺书(施工)。
2、供应商也可以根据项目需要增加设计人员,根据项目进度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增加项设计人员,设计费不增加。
以上人员为企业在职人员,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应证件,以上人员按要求提供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承诺书(设计)。
2.3供应商(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若有以上记录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2.4供应商(联合体各成员)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
责人、设计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响应文件递交之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2.5供应商(联合体各成员)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2.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采购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30日至2026年09月04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方式:现场获取,售价:5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哈尔滨市.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哈尔滨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郑 工
电话:13041093518
邮 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