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热点:洛阳市污水处理厂光伏建设项目光伏设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HNHT-2026-007)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本孟津区北区污水处理厂光伏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76.62428万元,招标人为洛阳宏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本次采购划分一个标段。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孟津区北区污水处理厂光伏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孟津区北区污水处理厂光伏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执行优先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政府采购政策。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企业(或事业单位)的,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3.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许可五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有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在本单位近2025年6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3.4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要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⑦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需依法缴纳社保。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承诺事项的真实性,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3.5外省企业须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信息的网页截图打印版盖公章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3.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05日08时30分到2026年02月11日18时00分获取方式:洛阳市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4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14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
售价: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出不退。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张岩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