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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招标!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人员(副食品类)个人购物电商化供应商公开遴选项目二次遴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09 16:06:39 浏览次数:15

正在招标!江西省赣州监狱服刑人员(副食品类)个人购物电商化供应商公开遴选项目二次遴选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赣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江西省赣州监狱、吉安监狱、赣西监狱2026年度服刑人员(副食品类)个人购物电商化供应商公开遴选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2000000.00元,招标人为江西省赣州监狱、江西省吉安监狱、江西省赣西监狱(联合体)。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江西省赣州监狱、吉安监狱、赣西监狱2026年度服刑人员(副食品类)个人购物电商化供应商公开遴选项目;预算金额:3200000.0元(叁仟贰佰万元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江西省赣州监狱、吉安监狱、赣西监狱2026年度服刑人员)(副食品类)个人购物电商化供应商公开遴选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江西省赣州监狱、吉安监狱、赣西监狱2026年度服刑人员)副食品类)个人购物电商化供应商公开遴选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公开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根据财库〔2022〕3号文,本项目“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公开遴选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公开遴选活动。

3.应答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公开遴选活动。

4.本项目其它特定资格要求:

(1)应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应答文件提供上述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或或电子证照)。

(2)应答供应商在2022、2023、2024、2025年度任一年度应具有销售额均达3000万(含)以上销售业绩提供2022、2023、2024、2025年度任一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签名后出具的财务报表或年度审计报告关键页(无法出具的,可提供纳税申报表以及财务报表)。注:为避免提供报表或报告占应答文件篇幅过长,仅要求应答供应商提供其关键页(应至少包括体现销售收入的报表关键附页或报告正文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06日08时30分到2026年03月1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邮件获取公开遴选文件,本项目报名和获取公开遴选文件须提供加盖应答人公章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需附联系方式)复印件或扫描件,工本费为500.00元,逾期拒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7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27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预算金额、主要服务内容:预算金额为3200000.00元(叁仟贰佰万元整);送选供应商数量:以“2+3”模式共遴选中选供应商候选人5家,即2家为启用供应商、3家为备选供应商;详见项目“采购项目需求”。

2.保证金金额:500000.00元(人民币伍拾万元整,须足额按时提交)

3.获取文件时间:2026年03月06日至2026年03月13日,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45,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获取文件方式:现场或邮件获取公开遴选文件,本项目报名和获取公开遴选文件须提供加盖应答人公章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需附联系方式)复印件或扫描件,工本费为500.00元,逾期拒授。

5.合同履行期限:吉安监狱2026年4月-2027年3月;赣西监狱2026年6月-2027年3月;赣州监狱2026年9月-2027年3月。

注:如赣西监狱、赣州监狱2025年度服刑人员自购副食品采购项目因合同履约金额已达合同金额原因提前终止,本项目起始时间可提前(但不早于2026年4月)。

6.付款方式:

(1)以人民币转账方式付款,每1个月结算、支付货款一次(每月结算、支付上一个月货款)。

(2)当月商品配送完成、验收合格且经双方核对结果无误后,启用供应商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予采购人,采购人于次月支付货款。

(3)启用供应商对自身提供的增值税发票负全部责任,因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不合法、不合规或涉嫌虚开而产生的一系列经济、法律后果和纠纷等概由启用供应商承担。

(4)如因采购人跨年度付款(12月采购,次年1月支付)滞后,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款项逾期责任。

7.遴选过程及评审办法:本项目采用资格、符合性和响应性评审+开标现场随机摇号抽取项目中选供应商候选人的评标办法,详见本项目公开遴选文件。

8.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和公证机构服务费由启用供应商支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公开遴选文件。

9.其余详见本项目公开遴选文件。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夏经理15712992308

邮箱:zhaobiao733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