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农业科技创新港智能科技与智慧农业创新基地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6-04-0066)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平谷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农业科技创新港智能科技与智慧农业创新基地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政府投资(中央),招标人为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合同估算价:762.29万元/人民币,其中一标段381.14万元(供应范围:非工艺区地上、非工艺区地下),二标段381.14万元(供应范围非工艺区地上、非工艺区地下)
交货地点: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农业科技创新港智能科技与智慧农业创新基地项目项目现场。
交货期:约692日历天,自合同签定日至2027年10月24日,分批次供货。本项日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本次投标报价按各标段供应量进行报价,中标单价以各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报价最低的单价(固定下浮率、泵送费等)作为最终投标报价与招标人签订供货合同,最终按实际供货量分别与供应商办理结算。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调价承诺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农业科技创新港智能科技与智慧农业创新基地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一标段);
(002)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农业科技创新港智能科技与智慧农业创新基地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农业科技创新港智能科技与智慧农业创新基地项目商品混凝土
采购(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独立法人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并独立提供招标范围内货物的制造商。
3.2资质条件:应具备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
3.3财务状况: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3年度至2025年度,若投标人存在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情形,以成立时间起)以会计准则为规范编制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
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合同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混凝土供货业绩,并具有与本货物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提供供货合同,资格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3.5其他要求:
3.6信誉要求:
(1)本项目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2)本项目对近三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本项目对近三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弄虚作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必须签署《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本项目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依据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记录进行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⑦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①⑩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002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农业科技创新港智能科技与智慧农业创新基地项目商品混凝土
采购(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独立法人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并独立提供招标范围内货物的制造商。
3.2资质条件:应具备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
3.3财务状况: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3年度至2025年度,若投标人存在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情形,以成立时间起)以会计准则为规范编制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合同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混凝土供货业绩,并具有与本货物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提供供货合同,资格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3.5其他要求:
3.6信誉要求:
(1)本项目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2)本项目对近三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本项目对近三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弄虚作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必须签署《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本项目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依据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记录进行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
股、参股的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⑦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⑧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⑩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09日14时00分到2026年03月16日17时00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张岩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