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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招标

关于资讯+天津滨海机场驱鸟剂(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7 13:57:00 浏览次数:8

关于资讯+天津滨海机场驱鸟剂(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滨海机场驱鸟剂(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23.8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本项目招标内容为机场驱鸟剂采购,包括液体驱鸟剂及固体驱鸟剂。本项目为框架协议,服务期内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下达订单,双方按照实际发生量据实结算。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天津滨海机场驱鸟剂(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滨海机场驱鸟剂(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驱鸟剂或化工产品或一般化学品的生产或销售;

2.投标人可为所投驱鸟剂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为生产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商证明资料。(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代理商,代理商和生产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三方面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需提供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失信被执行人“证明并加盖公章及”信用中国”网站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证明并加盖公章;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含招投标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违规及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违规及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16日09时30分到2026年03月20日16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9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09日09时30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张岩13581595570

邮箱:gxztb8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