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最新资讯: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医院招标第三方检验合作机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PLGC-2025-ZB1141)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医院招标第三方检验合作机构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0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医院为二级合格医院,隶属于北京市监
狱管理局清河分局,位于天津市宁河县境内,其医疗服务对象主要为罪犯、驻场单位职工及社区居民。为了更好地服务临床,根据临床检验需
要,医院需拟定第三方检验合作机构来辅助检测,本项目预算金额为采购预算金额,具体结算以实际发生额为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医院招标第三方检验合作机构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医院招标第三方检验合作机构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口本项目专门面向口中小口小微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口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口是;■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口是;■否;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在北京市及天津市范围内进行检验的能力且经卫健委认证;
2)供应商实验室符合国家卫健委的相关要求,资质齐全,并且登记备案,同时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取得相应的实验室检测能力认证,检验结果应当在京津奠地区各医疗机构互认。检验公司要有能力提供接收标本物资服务并且具有专业物流团队,符合生物安全要求,确保运输过程的样品质量和环境安全;
3)供应商检验设备符合中国质量标准,检测方法可以溯源,检测试剂三证齐全
4)提供的检测项目必须参加实验室所在地卫健委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评或者省级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评,成绩合格。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14日09时00分到2026年01月20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邮件审核,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须将“获取信息登记表”填写完整加盖公章后彩色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费到账后,将电子版采购文件回复至发送者的邮箱,视为报名成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6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6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胡总 15712992308
邮箱:guoxinzhaobiao9999@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