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公告:防城港市高级中学食堂水果配送定点供应商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Z-ZB-2026第(422)号)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
一、招标条件
本防城港市高级中学食堂水果配送定点供应商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5万元,招标人为防城港市高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防城港市高级中学食堂水果配送定点供应商采购1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防城港市高级中学食堂水果配送定点供应商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防城港市高级中学食堂水果配送定点供应商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26日08时00分到2026年07月03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邮箱报名获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通过电子邮件发送: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和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②若为授权委托代理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若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企业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和邮箱;④购买文件凭证截图;扫描(按顺序盖章扫描成一份PDF文件,零散图片形式不予受理;PDF文件以公司名称命名)发到采购代理机构报名邮箱,发送邮件请立即联系项目负责人,逾期不受理。凡通过报名者,采购代理公司根据潜在投标人的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
3. 招标文件人民币300元,以上费用缴后不退。
(1)招标文件工本费:采用银行对公转账方式,在投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
(2)转账时须备注:投标人转账时,须在银行转账底单上备注项目标识如“防城港市高级中学食堂水果配送定点供应商采购文件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1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广西防城港市
七、其他
本采购项目防城港市高级中学食堂水果配送定点供应商采购,采购人为防城港市高级中学,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GXTZ-ZB-2026第(422)号
项目名称:防城港市高级中学食堂水果配送定点供应商采购
预算金额(元):4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防城港市高级中学食堂水果配送定点供应商采购1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获取招标文件
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6月26日至2026年07月0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邮箱报名获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通过电子邮件发送: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和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②若为授权委托代理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若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企业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和邮箱;④购买文件凭证截图;扫描(按顺序盖章扫描成一份PDF文件,零散图片形式不予受理;PDF文件以公司名称命名)发到采购代理机构报名邮箱,发送邮件请立即联系项目负责人,逾期不受理。凡通过报名者,采购代理公司根据潜在投标人的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
3. 招标文件人民币300元,以上费用缴后不退。
(1)招标文件工本费:采用银行对公转账方式,在投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
(2)转账时须备注:投标人转账时,须在银行转账底单上备注项目标识如“防城港市高级中学食堂水果配送定点供应商采购文件费”。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7月17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7月17日9:30(北京时间)
参加开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准时到达指定地点。
5、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其他补充事宜
1. 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