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公告: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年度物资采购供应商入围招标-物联网燃气表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JSTCC25317099
一、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将启动年度物资采购供应商入围招标-物联网燃气表招标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基本落实,现对该项目燃气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招标货物: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备注物联网燃气表Nb-iotG1.620000执行电池为碱性电池物联网燃气表Nb-iotG1.620000执行电池为锂电池物联网燃气表Nb-iotG1.6100执行电池为碱性电池超声波燃气表Nb-iotG1.6100执行电池为锂电池物联网燃气表Nb-iotG2.51000执行电池为碱性电池(带温度补偿功能)物联网燃气表Nb-iotG2.52000执行电池为锂电池(带温度补偿功能)超声波燃气表Nb-iotG2.51000执行电池为碱性电池超声波燃气表Nb-iotG2.52000执行电池为锂电池(带温度补偿功能)超声波燃气表Nb-iotG450执行电池为碱性电池超声波燃气表Nb-iotG450执行电池为锂电池超声波燃气表Nb-iotG6150执行电池为锂电池超声波燃气表(带温度补偿功能)物联网燃气表Nb-iotG450执行电池为锂电池超声波燃气表(带温度补偿功能)物联网燃气表Nb-iotG10100执行电池为锂电池说明:1.表具含相应配套电池2.物联网燃气表须具备单向通气功能3.物联网(超声波)燃气表采用脉冲阀中压直通电讯协议,数据采集须能与扬州中燃客服系统数据采集无缝对接4.物联网燃气表、超声波燃气表外壳外观表具出厂条形条形码5.物联网燃气表具备与泄漏报警联动功能6.燃气表表具备电池欠压报警功能7.燃气表表具备远程阀控功能
项目预算:招标预算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3.2 投标产品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3.3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提供网站截图)
3.4 投标人须保证本招标项目中所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所有资质证明必须在有效期内;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请于2026年7月4日8:30分到2026年7月7日17:00分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7月28日14: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模式,请各投标人采用通过顺丰或其他可靠快递邮寄或自行送达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江苏省南京市。文件寄出后,请发送邮件告知:投标人名称+所投标项目编号+快递公司名称+快递单号,自行送达的亦请邮件告知。请考虑文件在途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送至指定地点。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6年7月28日14:00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七、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壹份(采用光盘或U盘形式(提供PDF版本及WORD版本)、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招标人可视情况作拒付处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注: 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