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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最新公告:苏州低空科技有限公司无人机巡检设备采购项目01询比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10 15:52:02 浏览次数:3

2026年度最新公告:苏州低空科技有限公司无人机巡检设备采购项目01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苏州低空科技有限公司无人机巡检设备采购项目01(项目编号:JSZB-2026-15320),采购人为苏州低空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为满足苏州低空科技有限公司的需求,现对苏州低空科技有限公司无人机巡检设备采购项目01所涉及的集成服务及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设备材料的采购等进行公开询比。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苏州低空科技有限公司无人机巡检设备采购项目01询比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苏州低空科技有限公司无人机巡检设备采购项目01所涉及的集成服务及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设备材料的采购等,本项目采购金额预估为1020720.00元(含税),具体详见询比文件。

1.2.1 项目地点:苏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2.2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技术规范书及国家相关行业规范。

1.2.3 ★交付期: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建设并交付使用。

1.2.4 ★质量保证期: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1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成交供应商提供免费维护。

1.3 规定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最高响应限价为919392.96元(不含税),其中设备部分最高响应限价为659477.87元(不含税),集成服务部分最高响应限价为259915.09元(不含税)。供应商设备部分或集成服务部分任一报价(不含税)高于对应部分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供应商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供应商因单位性质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说明相关原因并承诺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收费票据)。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5 类似业绩:202311日至今(不包含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所签订的合同),供应商承担的类似系统集成项目业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上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50万元。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7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7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7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711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671524:00:00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应委托经办人将下述文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采购代理公司报名人邮箱,并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确认有关报名信息及购买询比文件。

1)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报名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购买询比文件的费用支付凭证(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采用银行电汇,不接受现金,“转账事由”填写:“低空科技-标书费”);

4)税务信息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此表同时发送可编辑的WORD版,格式如下:

 

|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 ---- | ---- | ---- |

| 1 | 供应商名称 |  |

| 2 | 供应商注册地址 |  |

| 3 | 供应商联系电话(带区号固话) |  |

| 4 | 纳税人识别号 |  |

| 5 | 开户名称 |  |

| 6 | 开户银行 |  |

| 7 | 银行账号 |  |

| 8 | 联行号 |  |

| 9 | 本项目唯一联系人姓名、手机、邮箱 |  |

 

注:

1. 本表为采购代理机构为供应商开具购买询比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 如因供应商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5.2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6721140000秒。

5.3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苏州市。

5.4 唱价时间和地点: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询比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3) 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