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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最新公告:耳鼻喉诊室一批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14 10:48:53 浏览次数:5

2026年度最新公告:耳鼻喉诊室一批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河南省

招标人:河南省荣康医院 


项目概况:

耳鼻喉诊室一批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6年07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KW-2026-007号

2、项目名称:耳鼻喉诊室一批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80000.00元;最高限价:480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本项目为耳鼻喉诊室一批设备采购项目,耳鼻喉内窥镜摄像系统、电动五官椅、高频电刀、听力计、声阻抗、隔音室、耳鼻喉治疗台,以上设备各采购一套。

5.2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包;

5.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5.5质保期: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5.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中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不接受进口产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时间:2026年07月15日至2026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时须提供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扫描件上备注联系方式)

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公章扫描件,采用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我公司电子邮箱。

3.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4.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磋商文件获取方式:采用不见面方式获取,邮件发送电子版;


四、响应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8日09时30分;

2、地点:洛阳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递交方式:本项目响应文件采用纸质版文件递交,以送达时间为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