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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讯~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中学食堂劳务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14 11:59:51 浏览次数:6

最新资讯~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中学食堂劳务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PCG20260618

项目名称: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中学食堂劳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约3,80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中学食堂劳务采购

2.服务期限: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3.详细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内容

4.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附件格式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书》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附件格式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书》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银行出具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或经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或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1个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或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开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书》”)或提供《投标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注:若供应商同时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书》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说明:①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工作日内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如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的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9.供应商必须在2021年1月1日以来不存在串通投标(包括供应商的员工不存在串通投标行为)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等违法行为,且没有放弃或被取消或成交供应商或中标候选人资格的记录(提供《关于投标承诺书》)。

10.供应商2021年1月1日以来所经营的食堂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未出现过食堂经营服务行为重大行政处罚(处罚金额≥10万元),未出现过重大诉民事经济纠纷法律案件(败诉赔款金额≥100万元)。(提供《关于投标承诺书》)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供应商必须在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

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2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①现场购买:前往代理机构办公地点填写《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进行现场获取,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经办人身份证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投标邀请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售价(元):500.00元。(转账时请备注:GDZPCG20260618报名)

四、现场踏勘要求: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7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地点:中山市

六、开启评审

时间:2026年7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山市

七、公告期限

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马工

咨询电话:13581595570

邮箱:gxztb8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