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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最新公告: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批次设备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2026-07-14 14:07:58 浏览次数:3

2026年度最新公告: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批次设备采购项目

地区:吉林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批次设备采购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批次设备采购项目

2.2 建设项目内容及规模:开孔机、液压站、伞形封堵器、伞形开孔连箱、伞形下堵连箱、伞形夹板阀、开孔连箱、下堵器、下堵连箱、伞形封堵连箱等采购;

2.3 项目预算金额:3200000.00元

2.4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选择一家供货单位;

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卖方接到买方订单通知之日起15天内交货,交货数量:以买方订单为准;

2.7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及合同技术条款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 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3.3 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3年至今)内投标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20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拨打招标代理机构电话确认资料是否合格,并获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书

(3)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4.2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8月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春市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