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最新公告:中国工商银行河南漯河分行职工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工商银行河南漯河分行职工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行,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河南漯河分行职工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0635-202613HW0022
2.3 项目预算:二年预估金额 260 万元。
2.4 项目概况:中国工商银行河南漯河分行职工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项目,食材供应商为漯河分行约 172 名职工提供安全、优质的食材。食堂食材物资的供货范围包含但不限于:1. 蔬菜类;2. 水产类;3. 鸡鸭猪牛羊肉类;4. 禽蛋类;5. 米面粮油类;6. 副食调料类等货物。服务期内按照实际供货数量及实时供货价格据实结算合同价款。
2.5 招标范围:中国工商银行河南漯河分行本部职工食堂食材物资的供货、运输、配送、装卸、保险、开票、检测、税金、及售后服务等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及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2.7 服务期限:2 年。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 1 个标段。
2.9 中标数量:1-3 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的主体资格相关证照)。
②投标人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书证明材料。
3.2 财务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3 年度 -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 2025 年 7 月 1 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纳税收及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如非营利或依法免税或纳税零申报机构须提供相关说明材料。
3.3 投标人承诺
①在最近三年内 (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 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的重大违法记录;在 “信用中国” 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情况。提供承诺函、“中国裁判文书网” 中 “案由:刑事案由” 检索关键词为 “贪污贿赂罪 - 行贿罪” 和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 扰乱市场秩序罪 - 串通投标罪” 的网站查询、“信用中国” 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②在最近三年内 (2023 年 7 月 1 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未被从工商银行供应商库清退。提供承诺函。
③在本项目中如中标,在服务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终止合同(协议),并作出相应处理。提供承诺函。
④本单位不存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情况。提供承诺函。
⑤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⑥离职人员承诺:
情形一:投标人如有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在本单位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提供承诺函。
情形二:投标人无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提供承诺函。
注: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指与中国工商银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含办理离退休手续)不满 5 年的:1、曾担任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2、曾任各机构集采项目主管部门经办人员、审核人员、部门负责人及机构负责人等;3、曾任职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从业人员等;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投标人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3.4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根据投标人不同机构性质,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即等同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承诺” 项有关网站查询,如因投标人机构性质原因无法查询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如有网站查询内容提供不精准的,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4.1 时间:2026 年 7 月 20 日 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7 月 24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纸质文件发售;
4.3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招标文件费银行转账凭证现场获取。)
4.4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 / 套,售后不退。
(须对公转账,转账时备注:项目名称 + 文件费(备注可简写,意思表达清楚即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 年 8 月 10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郑州市。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和未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