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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招标

2026年度最新资讯: 宝鸡市陈仓高级中学食堂食材及消耗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0 14:58:12 浏览次数:3

2026年度最新资讯: 宝鸡市陈仓高级中学食堂食材及消耗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PZZX-26-B053)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宝鸡市陈仓高级中学食堂食材及消耗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宝鸡市陈仓高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宝鸡市陈仓高级中学食堂每日所需主副食材(一标段:米、食用油、面粉、蔬菜、干货等;二标段:肉、蛋、调味品等)进行采购及配送(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宝鸡市陈仓高级中学食堂食材及消耗品采购项目一标段;(002)宝鸡市陈仓高级中学食堂食材及消耗品采购项目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宝鸡市陈仓高级中学食堂食材及消耗品采购项目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A: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1)供应米、食用油、面粉、干货类提供有效期内《食品生产许可证》,(2)若厂家外销销售其他品牌货品,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B:供应商为代理商的(1)提供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2)提供对应生产厂家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4、供应商提供2025年07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册时间不满三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税收缴纳的相关证明文件);

5、供应商提供2025年07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册时间不满三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

6、供应商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7、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8、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002)宝鸡市陈仓高级中学食堂食材及消耗品采购项目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A: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1)供应调味品类须提供有效期内《食品生产许可证》,(2)供应生鲜肉类须提供上游屠宰企业《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牲畜定点屠宰证》,(3)若厂家外销销售其他品牌货品,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凭证》。B:供应商为代理商的(1)提供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凭证》,(2)调味品类须提供对应生产厂家有效期内《食品生产许可证》,(3)肉类品类额外提供上游定点屠宰厂《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牲畜定点屠宰证》;

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4、供应商提供2025年07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册时间不满三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税收缴纳的相关证明文件);

5、供应商提供2025年07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册时间不满三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

6、供应商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7、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8、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20日09时00分到2026年07月24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07月20日至2026年07月24日(每日0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由供应商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领取采购文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代表携带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30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宝鸡市金台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30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宝鸡市金台区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