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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最新资讯::吉林艺术学院地胶等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2 16:58:30 浏览次数:11

2026年度最新资讯::吉林艺术学院地胶等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LZH20260703)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艺术学院地胶等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4.595065万元,招标人为吉林艺术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林艺术学院地胶等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吉林艺术学院地胶等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21日08时30分到2026年07月2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31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31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艺术学院地胶等采购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7月3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ZH20260703;

项目名称:吉林艺术学院地胶等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5950.65元:

最高限价:345950.65元;

采购需求(采购范围):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供货期):自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交货地点:吉林艺术学院;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现行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

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详见招标文件。本次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划分标准见附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须有投标产品的供应能力、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2供应商近三年(2024—2026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证明文件(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活动。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27日,每天8: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长春市。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套;

持下列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截图(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7月3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7月3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郑 工

电话:13041093518

邮 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