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最新公告:湖 北 省 江 北 监 狱 维 修 材 料 年 度 协 议 供 应 商 (2 0 2 6 - 2 0 2 7 年 度 ) 采 购 项 目询比采购
1. 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湖 北 省 江 北 监 狱 维 修 材 料 年 度 协 议 供 应 商 (2 0 2 6 - 2 0 2 7 年 度 ) 采 购 项 目 ( 项 目 编 号 :ZHYY-JZ-2 0 2 6 - 0 3 8 ) 已 具 备 采 购 条 件 ,经 湖 北 省 江 北 监 狱 批 准 ,现 对 该 服 务 采 购 项 目 实 施 公 开 采 购 活 动 , 公 开 邀 请 合 格 供 应 商 参 加 本 项 目 采 购 竞 争 。
1 . 2采购方式 询比采购
2. 采 购 内 容 和 范 围
2 . 1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湖北省江北监狱维修材料年度协议供应商(2026-2027年度) 采购,年累计费用不超过2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2 .2项目服务期为 合同履行期限为合同签订后1年。
2.3服务地点位于采购人指定地点。
2 . 4 服 务 质 量 要 求 或 服 务 标 准 如 下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第 二 章 “ 采 购 需 求 ”项 目 要 求 。
2 . 5其他 / 。
2.6 预 算 金 额 : 2 6 万 元 。
2.7最高限价:100%。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 自然人, 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 1 ) 具 有 独 立 承 担 民 事 责 任 的 能 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 具 有 履 行 合 同 所 必 需 的 设 备 和 专 业 技 术 能 力 ;
( 4 ) 有 依 法 缴 纳 税 收 和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的 良 好 记 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条 件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 3 ) 与 本 项 目 其 他 供 应 商 存 在 管 理 关 系 。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采购人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 / 。
3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 . 4 未 被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失 信 主 体 ” ,未 被 列 入 政 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
3.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 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 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 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否 则 ,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 . 6 落 实 政 府 采 购 政 策 需 满 足 的 资 格 要 求 : /
3.7特定资格要求:/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 取 时 间
从2026年07月24日09:00至2026年07月26日17:00止(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4.2.1 本 项 目 可 接 受 网 络 报 名 , 供 应 商 须 将 以 下 报 名 资 料PD F扫 描 件 发 送 至邮箱 并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 ( 网 络 报 名 的 供 应 商 需 将 报 名 资 料 原 件 单 独 包 装 同 投 标 文 件 一 起 包 封 ,未 提 供 报 名 资 料 原 件 产 生 的 后 果 由 供 应 商 自 行 承 担 。 )
4 . 2 . 2 报 名 资 料 :
①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 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③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其 他 /
4.3 交纳采购文件工本费
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4 联 系 人
供应商在领取采购文件时务必填写本次采购业务的联系人,在采购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以短 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 0 2 6 年 0 7 月 3 0 日 0 9 时 3 0 分( 北 京 时 间 ) 。
5 . 2 递 交 地 址 :指 派 专 人 送 至 荆 州 市。
5 . 3 开 启 响 应 文 件 时 间 :
2 0 2 6 年 0 7 月 3 0 日 0 9 时 3 0 分( 北 京 时 间 ) 。
5.4 开 启 地 址 :荆州市。
6. 其 他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天。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