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在线招标:绵阳市仙海水利风景中心学校2026年秋季-2029年春季食材采购及配送
(招标编号:ZDSF(2026)0714号)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绵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绵阳市仙海水利风景中心学校2026年秋季-2029年春季食材采购及配送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预算金额:330万元/年(其中包一:90万元/年:包二:75万元/年;包三:35万元/年;包四:40万元/年;包五:90万元/年),招标人为绵阳市仙海水利风景区中心学校。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包:包一:蔬菜、豆制品类;包二:课间餐类;包三:干杂、调味品、鸡蛋类;包四:米面油类;包五:肉类。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一:蔬菜、豆制品类;(002)包二:课间餐类;(003)包三:干杂、调味品、鸡蛋类;(004)包四:米面油类;(005)包五:肉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包一:蔬菜、豆制品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
包一:(1)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
3.其他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2)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002包二:课间餐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
包二:(1)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2)具有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3.其他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2)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003包三:干杂、调味品、鸡蛋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
包三:(1)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2)具有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3.其他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2)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004包四:米面油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
包四:(1)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2)具有所
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3.其他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2)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005包五:肉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
包五:(1)供应商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提供具有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卫生许可证》、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2)供应商为经销(代理)商的,提供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同时提供所经销生猪定点屠宰厂(场)
具有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其他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2)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23日09时00分到2026年07月2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磋商文件自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7月2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绵阳高新区获取。
磋商文件工本费:人民币400.00元/包/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收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以上资料均加盖单位鲜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4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4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绵阳高新区.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郑 工
电话:13041093518
邮 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