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最新资讯:西藏日喀则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度资产清查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藏
项目概况:
日喀则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度资产清查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藏天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日喀则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度资产清查服务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XZTX-CG-2026048;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380000.00元(大写:叁拾捌万元整);
5. 最高限价:380000.00元(大写:叁拾捌万元整);
6.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包。
7. 采购需求:支队资产清查及资产处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8.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9. 服务地点:日喀则市区及下辖各县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10.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及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审计报告,新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及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相关信用网站查询截图);
1.6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2.其他资格禁止条款:
2.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提供承诺函);
2.3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或咨询论证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有关要求;
3.2 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3 落实《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4 落实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政策。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须具有财政、税务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税务师事务所备案证书》。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 时间:2026年07月29日10:00至2026年08月04日18:30;
2. 方式:在公司现场获取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5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 磋商时间:2026年08月1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3. 地点:日喀则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