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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最新资讯:广东清远市舆情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30 14:33:52 浏览次数:6

2026年度最新资讯:广东清远市舆情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清远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对舆情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SLC2-26074

 二、项目名称:舆情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项目预算金额:80,0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内容|数量|

| ---- | ---- |

|舆情监测服务采购|1项|

注: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有最后报价,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之“(十二)评审方法”和“(十三)评审步骤”。

 五、供应商资格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按要求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5.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6.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7. 信用记录: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8.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①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②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 时间: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8月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方式:现场领购。代理机构业务部,领购时需提交《获取采购(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公章办理。

3. 售价(人民币):200元。

 七、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8月11日10时00分。

八、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地点:清远市

 九、评审时间:2026年8月11日10时00分。

十、评审地点:广东清远市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