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最新公告:吉林省中韩示范区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YXGC-202607-975)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
一、招标条件本中韩示范区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本中韩示范区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50万元/年,招标人为德惠市米沙子镇沃皮中心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详见磋商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韩示范区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韩示范区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拒绝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结果为准):3.6响应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购买磋商文件及相关事宜,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为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30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0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6年07月30日—2026年08月5日,每天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长春经济开发区: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将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到邮箱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1)营业执照(副本)(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3)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含法人/负责人)正反面4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0日09时03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
项目概况
中韩示范区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XGC-202607-975;
二、2项目名称:中韩示范区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口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口询价:4预算金额:50万元/年,最终支付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5最高限价(折扣系数):市场当日零售价的1.06采购需求拟采购1家供应商为中韩示范区中心幼儿园食堂提供食材、配送及与之有关的后期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米、面、油、鸡蛋、蔬菜、水果、豆制品,鸡肉、水产冻品,猪肉,牛肉等;实际供货品种及数量以采购人每次提供的订单为准: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在履约良好的前提下,采用按年续约的方式。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批发业):(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拒绝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结果为准);
3.6响应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购买磋商文件及相关事宜,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为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7月30日—2026年08月5日,每天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吉林省;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将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到吉林省。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将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到邮箱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
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
(1)营业执照(副本)
(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含法人/负责人)正反面
4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8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吉林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郑 工
电话:13041093518
邮 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