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最新公告:吉林省长春市第二社会福利院3吨生物质承压蒸汽锅炉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吉林省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第二社会福利院3吨生物质承压蒸汽锅炉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6年8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GC-2026-07-03
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二社会福利院3吨生物质承压蒸汽锅炉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3吨蒸汽锅炉1台,包含安装调试,以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清单及技术参数为准。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锅炉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含安装(散装锅炉除外)、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提供锅炉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近一年(2025年7月-2026年6月)任意一个月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一年(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6年后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供应商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期间);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活动。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采购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8月4日至2026年8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文件时需将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邮件主题备注: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
需提供材料:
(1)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对资料合格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和文件费支付凭证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后,方可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待报名截止,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
注:所有材料内容必须完整、清晰易于辨认,否则将不予认可。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发送至邮箱的材料进行确认,若材料不全则在24小时内告知供应商进行补充、修改,供应商需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
其他途径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注:自行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律无效,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授权人、联系电话,未特别声明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8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8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