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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最新公告:天津市巡河无人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06 14:25:18 浏览次数:3

2026年度最新公告:天津市巡河无人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YL-2026-07202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巡河无人机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3.9904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河湖管护水平,切实解决当前河湖巡查监管中存在的盲区多、效率偏低、取证困难等突出问题,拟购置8台专用无人机。无人机可实现河湖全域立体化巡检,精准发现河湖管护各类违规问题并留存高清影像取证资料,减轻一线巡查人员徒步巡查压力,筑牢河湖生态监管防线。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巡河无人机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巡河无人机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证件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B.截止开标日前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由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最近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04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1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采用现金支付方式。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须同时携带加盖公章的如下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由法定代表人领取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代表领取的提供授权代表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售价:3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5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5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七、其他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