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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招标

2026年度最新招标:河南省洛阳市伊洛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07 13:51:46 浏览次数:2

2026年度最新招标:河南省洛阳市伊洛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AYLYZB‑2026‑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伊洛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洛阳市伊洛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名称:洛阳市伊洛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2、项目编号:AYLYZB‑2026‑01;3、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洛阳市伊洛学校2026年度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主要内容为2026年9月至2027年7月伊洛学校餐厅食材(肉类及其他蔬菜、调料等)供应采购并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5、招标控制价: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供应商对所投包进行折扣率报价,折扣率是以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菜篮子专区)公示的“洛阳市副食品农贸市场价格监测表”中公示的同期、同品种、同规格价位为基础上的折扣百分比。洛阳市发改委未公布的品种,以双方约定的市场询价(包括但不限于洛阳市相关农贸市场、洛阳宏进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洛阳通河农副产品物流产业园等)为基准价。结算单价=当期均价×折扣率。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物品采购及其包装、运输、装卸、货到就位等一切税金和费用;6、服务期限:2026年9月至2027年7月;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检测标准及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一包:肉类(牛、羊、鸡、猪肉);(002)二包:蔬菜、水果、鸡蛋(禽蛋类)、干菜、调料、豆制品、面点(面条)类;(003)三包:面包、牛奶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一包:肉类(牛、羊、鸡、猪肉)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洛财购〔2021〕1号,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登记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供应商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如为经销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个体工商户);(响应文件中须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4供应商须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在以往经营中无任何的食物中毒、消防安全、生产事故、重大投诉等恶性事件、安全事故发生等方面不良记录的承诺函。(响应文件中须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二包:蔬菜、水果、鸡蛋(禽蛋类)、干菜、调料、豆制品、面点(面条)类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洛财购〔2021〕1号,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登记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供应商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如为经销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个体工商户);(响应文件中须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4供应商须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在以往经营中无任何的食物中毒、消防安全、生产事故、重大投诉等恶性事件、安全事故发生等方面不良记录的承诺函。(响应文件中须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3)三包:面包、牛奶类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洛财购〔2021〕1号,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登记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供应商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如为经销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个体工商户);(响应文件中须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4供应商须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在以往经营中无任何的食物中毒、消防安全、生产事故、重大投诉等恶性事件、安全事故发生等方面不良记录的承诺函。(响应文件中须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06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12日18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7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7日15时0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陈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xzbvip51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