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最新资讯:江苏 金山职业技术学院电力电子实训室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镇江市扬中市
一、采购条件
本金山职业技术学院电力电子实训室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3.8000000万元,采购人为金山职业技术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
一、采购项目情况:
1、竞争性磋商单位:金山职业技术学院
2、项目名称:金山职业技术学院电力电子实训室采购项目
3、采购编号:HXTD‑(2026)商字第7号
4、采购预算:53.80万元
5、主要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6、供货期限:15个日历天
7、采购数量:具体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请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C.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内的财务报表(不少于三个月,每月提供一份);事业单位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D.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磋商响应单位相关信息一览表【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E.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见磋商响应文件第8条);
F.具有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企业纳税的证明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事业单位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G.具有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社保缴费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H.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结束前“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
注:①按扬财购〔2022〕17号《关于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减轻政府采购供应商负担的通知》本项目中申请人的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资格要求第C至第G项,投标人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与上述五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即可参加采购活动。②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为面向全部企业的项目;
②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5、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金山职业技术学院电力电子实训室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金山职业技术学院电力电子实训室采购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请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C.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内的财务报表(不少于三个月,每月提供一份);事业单位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D.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磋商响应单位相关信息一览表【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E.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见磋商响应文件第8条);
F.具有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企业纳税的证明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事业单位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G.具有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社保缴费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H.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结束前“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
注:①按扬财购〔2022〕17号《关于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减轻政府采购供应商负担的通知》本项目中申请人的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资格要求第C至第G项,投标人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与上述五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即可参加采购活动。②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为面向全部企业的项目;
②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5、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8月10日12时00分到2026年08月1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1、时间:公告之日起至8月1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扬中市
3、方式: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携带报名所需材料至上述地址登记报名;或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进行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按要求报名并缴纳报名费的供应商,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报名材料 登记领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没有登记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报名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投标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5、售价:本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0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现场纸质版递交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8月20日09时30分
文件开启地点:扬中市
七、其他
一、采购项目情况:
1、竞争性磋商单位:金山职业技术学院
2、项目名称:金山职业技术学院电力电子实训室采购项目
3、采购编号:HXTD‑(2026)商字第7号
4、采购预算:53.80万元
5、主要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6、供货期限:15个日历天
7、采购数量:具体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请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C.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内的财务报表(不少于三个月,每月提供一份);事业单位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D.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磋商响应单位相关信息一览表【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E.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见磋商响应文件第8条);
F.具有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企业纳税的证明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事业单位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G.具有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社保缴费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H.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结束前“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
注:①按扬财购〔2022〕17号《关于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减轻政府采购供应商负担的通知》本项目中申请人的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资格要求第C至第G项,投标人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与上述五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即可参加采购活动。②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为面向全部企业的项目;
②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5、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