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最新招标: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全院气体协议价供货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全院气体协议价供货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全院气体协议价供货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全院气体协议价供货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全院气体协议价供货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关称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竞争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竞争;
(8)A:投标人为生产商须同时具备:
1)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2)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气瓶充装许可证》;
B:投标人为经销商须同时具备:
1)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气瓶充装许可证》;
3)生产厂商的资质文件,须提供生产厂商的营业执照和生产厂商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供货授权书;
(9)投标人应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涵盖危险货物运输)。如不具备相关运输资质,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若委托第三方物流配送,需提供第三方物流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委托协议。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10日09时30分到2026年08月17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1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1日10时0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陈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xzbvip51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