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最新招标:陕西省西街中学食堂食材采购、师生服务部预包装食品采购及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招标编号:XYRBJ-(2026)054号)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
一、招标条件
本西街中学食堂食材采购、师生服务部预包装食品采购及食堂劳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宝鸡市凤翔区西街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西街中学食堂食材采购、师生服务部预包装食品采购及食堂劳务外包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食堂食材采购;(002)师生服务部预包装食品采购;(003)食堂劳务外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食堂食材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及授权代表在开标前近六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连续三个月由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3)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生猪定点屠宰证》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生猪定点屠宰证》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4)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若提供财务报告须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等,报告须真实有效并符合《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文件的要求,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5)供应商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7月至今(不含开标当月)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7月至今(不含开标当月)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日期应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之后);
(8)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声明);
(002)师生服务部预包装食品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及授权代表在开标前近六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连续三个月由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3)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表;
(4)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若提供财务报告须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等,报告须真实有效并符合《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文件的要求,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5)供应商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7月至今(不含开标当月)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7月至今(不含开标当月)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日期应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之后);
(8)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声明);
(003)食堂劳务外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及授权代表在开标前近六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连续三个月由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3)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满足中小学餐饮要求(其中经营项目须包含食品经营管理、餐饮服务管理);
(4)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若提供财务报告须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等,报告须真实有效并符合《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文件的要求,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5)供应商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7月至今(不含开标当月)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7月至今(不含开标当月)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日期应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之后);
(8)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10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14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5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宝鸡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陈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xzbvip51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