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最新招标: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汤池中学、丹东市振兴区接梨树小学、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中心小学校外供餐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DDBH2026-0806-0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丹东市振兴区汤池中学、丹东市振兴区接梨树小学、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中心小学校外供餐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丹东市振兴区汤池中学、丹东市振兴区接梨树小学、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中心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丹东市振兴区汤池中学、丹东市振兴区接梨树小学、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中心小学采购一家资质齐全、管理规范、厨艺精湛、综合实力强,拥有较大规模厨房和集体配送餐服务能力的供餐单位,为学生提供周一至周五的午餐配送服务,①两荤两素餐费标准1-3年级(11元/人/餐)4-6年级(12元/人/餐)7-9年级(13元/人/餐)②两荤两素餐费标准(回族餐):1-3年级12元/餐/4-6年级13元/餐/7-9年级14元/人/餐③两素餐费标准:1-3年级(7元/人/餐);4-6年级(7.5元/人/餐);7-9年级(8元/人/餐)。(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丹东市振兴区汤池中学、丹东市振兴区接梨树小学、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中心小学校外供餐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丹东市振兴区汤池中学、丹东市振兴区接梨树小学、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中心小学校外供餐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餐企业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3.2企业近三年内从事餐饮行业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且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做出相应行政处罚的。;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11日08时30分到2026年08月17日16时30分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需提供: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复印件2份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4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4日14时00分
七、其他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元(以实际发生为准)
最高限价:0元
采购需求:为丹东市振兴区汤池中学、丹东市振兴区接梨树小学、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中心小学采购一家资质齐全、管理规范、厨艺精湛、综合实力强,拥有较大规模厨房和集体配送餐服务能力的供餐单位,为学生提供周一至周五的午餐配送服务,①两荤两素餐费标准1-3年级(11元/人/餐)4-6年级(12元/人/餐)7-9年级(13元/人/餐)②两荤两素餐费标准(回族餐):1-3年级12元/人/餐4-6年级13元/人/餐7-9年级14元/人/餐③两素餐费标准:1-3年级(7元/人/餐);4-6年级(7.5元/人/餐);7-9年级(8元/人/餐)。(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配送服务期限1年。即自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7月15日止(以实际配餐工作日为准)。如遇到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政策进行调整,采购人有权对服务期限另行调整,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陈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xzbvip51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