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最新资讯: 云南省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食堂食材及耗材供应商采购项目(1、2、4、5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Z‑A1‑26290505)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
一、招标条件
本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食堂食材及耗材供应商采购项目(1、2、4、5标段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其他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为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1标段:鲜猪肉类;(002)2标段:米面类;(003)4标段:冻品类;(004)5标段:干货调料及其他食堂耗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1标段:鲜猪肉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投标人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此部分不需要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
2.2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注:新成立的投标人提供情况说明即可,格式自拟);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担保函。(备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若为新成立公司,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4.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若为新成立公司,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与食品经营许可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002)2标段:米面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投标人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此部分不需要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
2.2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注:新成立的投标人提供情况说明即可,格式自拟);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担保函。(备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若为新成立公司,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4.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若为新成立公司,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与食品经营许可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003)4标段:冻品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投标人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此部分不需要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
2.2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注:新成立的投标人提供情况说明即可,格式自拟);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担保函。(备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若为新成立公司,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4.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若为新成立公司,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与食品经营许可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004)5标段:干货调料及其他食堂耗材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投标人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此部分不需要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
2.2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注:新成立的投标人提供情况说明即可,格式自拟);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担保函。(备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若为新成立公司,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4.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若为新成立公司,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与食品经营许可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14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21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
1.时间:2026年08月14日至2026年08月21日,每日0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报名并现场缴纳招标文件费用;
邮件获取:将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本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件备注本项目,招标文件费6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4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云南省玉溪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4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玉溪市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