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最新公告:江西宜春市污水污泥处置有限公司生产药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地区:江西
受宜春市污水污泥处置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宜春市污水污泥处置有限公司生产药剂采购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宜春市污水污泥处置有限公司生产药剂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概括:
包号项目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备注
宜春市污水污泥处置有限公司生产药剂采购项目1批314.82万元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4.合同履约期限: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本合同履行期限采取期限与金额双控制,二者以先到者为准:在2027年12月31日之前,若乙方供货经采购人验收后累计实际结算金额达到中标金额,则本合同自动提前终止;若至2027年12月31日,累计实际结算金额尚未达到中标金额,本合同亦自动终止。最终结算以采购人实际验收过磅
数量或套数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财务状况报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备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以上1-6条各投标单位应按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或《资格信用承诺函》,未提供、提供不全或提供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三、投标须知
1.报名时间:自2026年8月19起至2026年8月25日17:00(北京时间)止。投标人须于此时间前进行报名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报名资料可扫描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办理报名登记后,招标文件将发送至投标人邮箱),逾期不予办理。
2. 报名须提供下列文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联系方式;
四、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9月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