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最新资讯:辽宁省营口技师学院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
(招标编号:LNLX[2026]02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
一、招标条件
本营口技师学院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95%,招标人为营口技师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食堂猪肉、鸡肉、牛肉、蛋类、米、面、油、海鲜、冷冻食品、蔬菜、水果、豆制品、乳制品等食材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营口技师学院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
(002)营口技师学院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
(003)营口技师学院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
(004)营口技师学院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营口技师学院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002营口技师学院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003营口技师学院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004营口技师学院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18日08时30分到2026年08月24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邮箱获取,文件售价500元/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8日09时30分。
七、其他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95%(营口日报第二版农副产品零售价格表作为参考)。
001包:猪肉、鸡肉、牛肉、蛋类等甲方应急情况下所需的其它食材,入围3家;
002包:米、面、油等甲方应急情况下所需的其它食材,入围2家;
003包:海鲜、冷冻食品等甲方应急情况下所需的其它食材,入围2家;
004包:蔬菜、水果、豆制品、乳制品等甲方应急情况下所需的其它食材,入围3家。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按供应商承诺的优选顺序确定成交结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将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报名材料加盖公章后送至代理公司,或将报名材料盖章版PDF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并打电话告知。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