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资讯推荐:天津市高性能环烯烃共聚物(COC)合成后溶剂回收脱轻工段装置耗材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BSYZC-2026-5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高性能环烯烃共聚物(COC)合成后溶剂回收脱轻工段装置耗材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8.97万元,招标人为天津职业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配合新一轮双高建设,满足“高性能环烯烃共聚物(COC)合成后溶剂回收脱重工段装置耗材采购项目”项目需求,聚焦化工行业低碳环保核心技术研发,紧密对接天津市绿色石化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本项目拟对高性能环烯烃共聚物(COC)合成后溶剂回收脱轻工段装置耗材进行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高性能环烯烃共聚物(COC)合成后溶剂回收脱轻工段装置耗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高性能环烯烃共聚物(COC)合成后溶剂回收脱轻工段装置耗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一)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三)供应商须提供2026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四)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明原件备查:
(五)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止时点:开标当日、开标时间):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无关联承诺函》;
(七)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19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26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1)现场报名: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仅为确认供应商信息使用)
(2)线上报名方式请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仅为确认供应商信息使用)、购买磋商文件付款凭证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公司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XX公司+天津职业大学环烯烃共聚物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并在邮件正文中附上开票信息。
4.磋商文件的售价: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现金或转帐),标书售后不退。
5.5.供应商报名后如放弃投标,请将《放弃投标函》送达我司,未及时递交《放弃投标函》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31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31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七、其他
项目内容
为配合新一轮双高建设,满足“高性能环烯烃共聚物(COC)合成后溶剂回收脱重工段装置耗材采购项目”项目需求,聚焦化工行业低碳环保核心技术研发,紧密对接天津市绿色石化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本项目拟对高性能环烯烃共聚物(COC)合成后溶剂回收脱轻工段装置耗材进行采购。
服务要求:
1.提供所投产品五年的免费上门保修。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7x24小时技术响应,2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到达维修现场。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过后,维修只收成本费,维修人员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提供技术培训,为采购人提供不少于72小时的培训。
3.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包括服务人员、服务机构、服务响应及到场解决问题的时间、生产、配送及安装方案、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供应服务方案。
4.提供原厂标准的易耗品、消耗材料价格清单及折扣率,保修期后设备维修的价格清单及折扣率。
交货要求:
1.交货范围本次采购的交货范围,除包括所需设备外,还应包括配套的辅助设备、技术资料(包括操作手册、使用说明书、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等)、负责运输、安装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与质量保证。
2.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安装(施工)完成货到之日起15天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中标供应商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直到设备正常使用,其费用由投标人负担,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3.交货地点:天津职业大学主校区(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4.提供制造商完整的随机资料,包括完整的使用和维修手册等。
5.特别要求:交货时要求投标人就所投产品提供产品说明书,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投标人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为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投标人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责任。
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当供应商报价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对该供应商的异常低价审查程序1.供应商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平均值×50%;2.供应商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供应商报价×50%;3.供应商报价<最高限价×45%;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本项所称“最高限价”是指所报折扣的最高限价100%。
(六)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
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子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子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以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国产品出具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郑 工
电话:13041093518
邮 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