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最新资讯:江苏省 连云港市中医院重组III型人源化胶原蛋白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ZYYJYDB‑ZYGJ‑202609)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
一、采购条件
本连云港市中医院重组III型人源化胶原蛋白采购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0.00000000万元,采购人为连云港市中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30万元。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连云港市中医院重组III型人源化胶原蛋白采购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连云港市中医院重组III型人源化胶原蛋白采购项目(二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格式。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所投产品必须持国家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加盖公章)。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8月24日10时00分到2026年08月3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经办人请于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31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或法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报名时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注: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备查,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否则不予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04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9月04日 09时00分
七、其他
项目概况 连云港市中医院重组III型人源化胶原蛋白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6年9月4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YJYDB‑ZYGJ‑202609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中医院重组III型人源化胶原蛋白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30万元,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连云港市中医院医疗美容科采购重组III型人源化胶原蛋白,满足科室水光项目、医美术后修复以及皮肤浅层肤质改善临床使用需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格式。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所投产品必须持国家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加盖公章)。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经办人请于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31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或法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报名时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注: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备查,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否则不予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9月4日9:00:00(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6年9月4日9:00:00(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3份 U盘1份
2.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