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发布: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创想初级中学果蔬、调料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HZ-2026-GK10)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市高陵区创想初级中学果蔬、调料副食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00%,招标人为西安市高陵区创想初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采购为西安市高陵区创想初级中学果蔬、调料副食品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安市高陵区创想初级中学果蔬、调料副食品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安市高陵区创想初级中学果蔬、调料副食品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为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6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包含不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提供任意一种税种);
6、书面声明(信用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10、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11、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2份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指:为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或国企单位提供过相同服务的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5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3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的投标人。(1)请在发售期内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在陕西省购买。(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现金,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4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4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郑 工
电话:13041093518
邮 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