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资讯: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小型无人机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内蒙古
受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小型无人机。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小型无人机采购
文件编号:NMGJM‑HHHT‑2026‑011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所属行业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小型无人机 6套 工业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6000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在公告期内登录“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本单位的信用记录,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任意一项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
(1)不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获取
(一)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31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二)获取形式:电子获取
(三)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标包,售后不退;
(四)采购文件获取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须附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电话及邮箱,并说明参与标包)
2、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注:1.以上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扫描发送至信箱,并通知工作人员查收,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2.以上资料只作登记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四、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9月4日 下午15: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呼和浩特市。
开标时间:2026年9月4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